赛迪监理分享:浅析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前的准备(二)

来源:贝博ballbet体育网页版    发布时间:2024-02-28 15:33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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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制定验收方案,就是明确验收内容、验收程序、组织分工和工作要求等。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协调各参建单位在统一领导下,按照既定要求,做好验收准备工作。57号文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,同时《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第55号令)(以下简称“55号令”)废止。与55号令相比,57号文优化相应流程,突出统筹规划、资源共享,强化同步安全建设[4],在验收程序上,55号令明确了项目验收大纲,规定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对项目的工程、技术、财务和档案进行专项验收,形成初步验收报告,现行57号文,对验收程序未做明确要求,但强调“未进行档案验收或者档案验收不合格的,不可以通过项目验收”,因此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应重视项目档案验收工作。

  57号文发布后,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在组织项目验收时,可根据自身的需求简化验收流程。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可自行组织初步验收,并提出初步验收报告;档案验收可在竣工验收前组织,由档案专家审核检查通过,由项目建筑设计企业组织并根据专家审查意见整改;竣工验收一般由建筑设计企业向项目审批部门提出完工验收申请,由项目审批部门或其组织成立的电子政务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组织,对于建设规模较小或建设内容较简单的建设项目,项目审批部门可委托项目建筑设计企业组织验收。

  验收资料的准备工作,可从三方面入手:一是准备会议汇报材料,如汇报PPT、发言稿、系统演示脚本等;二是准备会议资料,例如立项批复文件、建设总结报告、监理总结报告、初步验收报告、档案验收意见、用户意见、审计报告、财务报告、安全风险评估报告、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、第三方测试报告、结论等;三是准备项目档案,供专家评审查阅。

  验收资料的准备工作应尽早开展,项目文档的收集与整理工作贯穿项目建设的始终,应及时整理归档。项目建设总结报告的编制应全面、客观地反映建设过程,注重实效,并对建设经验进行总结提炼,便于推广经验成果。